各党(总)支部:
根据校党委2020年度工作计划,拟定在11月份发展一批预备党员,请各党(总)支部根据《党员发展细则》,认真做好考察摸底工作,本着“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”的总要求,遵循组织发展原则,慎重发展,严格把关。按标准进行摸底、考察、民主测评,决定发展对象。不得突破分配名额,于10月30日上报党委组织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预备党员发展
(一)发展对象基本要求:除《党章》规定的条件外,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发展对象要做到以下几点:
1.理想信念坚定,成绩优秀(专业成绩在年级排名靠前),表现突出,能在班级起模范带头作用,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。
2.爱校、护校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。
3.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一年以上,并参加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网络培训。
4.教职工发展对象必须爱岗敬业,在从事的岗位上做出了一定的成绩。
5.已交4份以上思想汇报(支部已备案,防止突击写,突击交)。
(二)上报时间及地点
2020年10月30日下班之前,纸质表格由支部盖章后交党委组织部208室,电子档发送至党务群QQ:278473093。
联系人:高作梅 13077295930
黄 霞 18670616191
中共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
2020年9月4日